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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Non-fungible tokens and libraries
作者:Peter Fernandez
出處:Library Hi Tech News, 19 November 2021
https://www.emerald.com/insight/content/doi/10.1108/LHTN-08-2021-0048/full/html
 
摘要:
Non-fungible tokens (NFT)是建立在現有不可取代屬性之上的數位物件,每個 NFT 都是一個獨特的數字物件,不能被另一個替代,它可以像原件一樣贈送或出售給另一個人。
要真正了解NFT可以透過特定的例子,例如:2007年上傳到YouTube的55秒短片「查理咬我手指」(Charlie Bit My Finger)的作者,以非同質化代幣(NFT)形式拍賣,最終以將近76.1萬美元(新台幣2126萬元)成交,出售後,該視頻將從 YouTube 中刪除。
作者在本文探討Non-fungible tokens and libraries的關係,從傳統圖書館業務視角來看 NFT,認為圖書館購買NFT沒有多大意義,理由是圖書館購買印刷書籍並與所屬社群成員分享,其中所涉及知識產權法相對簡單。在獲得一本書的所有權後,圖書館可以相對自由地分發書籍。 圖書館若購買NFT,大多數情況下無法輕鬆共享所擁有的數字物件。從購買電子資源取用權來看,圖書館透過知識產權合同取得取用權,與區塊鍊為 NFT 提供DRM (數字版權管理),任何擁有DRM的人都可以查看的機制有類似之處。
作者的結論:有越來越多的圖書館是數字資料的生產者,圖書館可以創建特定材料且具有一定價值NFT,甚至可以出售其 NFT 以獲取利潤。
NFT 生存能力面臨的一個威脅是它們很容易損壞,並且在沒有適當維護的情況下可能會消失,圖書館擁有相關專業知識可以幫助解決保存的問題。圖書館可與社區創造合作機會,產生有價值的 NFT,並提供長期保存 NFT 的經驗。

參考組

李素真編寫

Last Updated:2022/06/28

資訊提供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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