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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歸還、續借、預約
借閱 / 借閱期限
憑本校或本館核發之證件至流通櫃台辦理。(本館館藏資料因類型不同,借閱期限也不同。)
圖書借閱 | |||||||
身分 | 借閱量 | 期限 | |||||
專任教師 | 60冊 | 60天 | |||||
兼任教師 | 30冊 | 60天 | |||||
博士班學生 | 50冊 | 30天 | |||||
碩士班學生 | 40冊 | 30天 | |||||
大學部學生 | 20冊 | 30天 | |||||
交換學生 | 20冊 | 30天 | |||||
大學部義工 | 40冊 | 30天 | |||||
碩士班義工 | 50冊 | 30天 | |||||
博士班義工 | 60冊 | 60天 | |||||
榮譽學程學生 | 30冊 | 30天 | |||||
職員、訪問研究員、自行約聘雇人員(專案助理)、退休人員 | 30冊 | 60天 | |||||
校友、學分班學員、訪問人員、志工、教育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 5冊 | 30天 | |||||
「借書證」申辦辦法,請參照申辦借書證 | |||||||
參考書借閱 | |||||||
身分 | 期限 | ||||||
專任教職員 | 隔夜借閱 | ||||||
博士班學生 | 隔夜借閱 | ||||||
說明: | |||||||
閉館前二個小時才可辦理借出,並於第二天開館後一個小時內歸還。 | |||||||
其他身分之讀者僅限館內使用。 | |||||||
學位論文借閱 | |||||||
二樓閉架之學位論文限館內借閱3小時。 | |||||||
五樓博碩士論文區之學位論文,可比照圖書提供外借,借期同圖書借閱。 | |||||||
期刊合訂本 | |||||||
身分 | 期限 | ||||||
專任教師 | 2小時 | ||||||
博士班學生 | 2小時 | ||||||
說明:可限時借閱二小時或隔夜外借,並於第二天開館後一個小時內歸還。 | |||||||
教職員著作及珍藏書借閱 | |||||||
說明:至總館二樓櫃台辦理,限館內借閱3小時。 | |||||||
「借書證」申辦辦法,請參照申辦借書證。 | |||||||
非書資料借用 | |||||||
身分 | 借閱量 | 期限 | |||||
教職員工、退休人員 | 7件 | 14天 | |||||
大學部學生、研究生、 交換學生 | 4件 | 7天 | |||||
專案研究助理、訪問研究員 | 7件 | 14天 | |||||
教育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 2件 | 7天 | |||||
學分班學員 | 2件 | 7天 | |||||
志工 | 2件 | 7天 | |||||
校友 | 2件 | 7天 | |||||
不可外借之非書資料 | |||||||
資料類型 | 微縮單片 | 雷射影碟 | 地圖 | 微縮捲片 | 唱片 | ||
代碼 | FM | LD | MAP | MF | PR |
長期借用
教師研究計畫案購置之圖書,可辦理長期借用,借期至每年六月卅日止,擬繼續參閱,可辦理續借手續。借用期間有他人預約時,須先行歸還,待預約者用畢歸還再行借閱。服務電話:2621-5656轉2281或2346
服務地點:各館流通櫃臺
課程指定用書相關規則:
- 凡教師視其課程需要,指定學生參閱之資料,稱為課程指定用書。
- 教師每學期於線上申請課程指定用書。
- 借用課程指定用書,學生憑學生證辦理。
- 課程指定用書借用時間,依各教師指定時間為準,不得續借。
- 借用課程指定用書如有逾期歸還者,依照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規則之規定辦理之。
歸還
-
還書箱及還書口服務
- 為方便讀者還書,特提供還書箱及還書口服務。
- 使用時請參考還書箱使用須知
- 設置地點、使用時間及收書時間如下:
-
總館內:
- 位 置:總館刷卡入口處旁,設還書箱一座
- 使用時間:開館時間內
- 收書時間:每天三次( 8:00、14:00、20:00 )
-
總館外:
- 位 置:總館一樓(古今中外咖啡餐飲部對面,鄰近自習室處),設還書口
- 使用時間:閉館時段
- 收書時間:開館日每天上午8:20(平日)或 9:20(假日)
-
台北分館外:
- 位 置:台北校園五樓台北分館門口前,設還書箱一座
- 使用時間:閉館時段
- 收書時間:開館日每天下午2:10(平日)或 9:20(假日)
-
逾期罰款
-
借用館藏資料須在期限以內歸還。如有逾期,處以如下之罰款:
- 一、圖書每冊每日新台幣二元。
- 二、限時或隔夜借閱之圖書資料每冊每小時新台幣二元。
- 三、非書資料每件每日新台幣十元。
-
借用館藏資料須在期限以內歸還。如有逾期,處以如下之罰款:
續借
- 當您借閱的資料無法在借閱期限內歸還時,您可利用續借的方式延長使用期限!
- 但是您所借閱的資料必須在沒有其它讀者預約該資料的情況下,您才能辦理續借!
- 辦理續借的方法(任選一種):
- 利用本館自動化系統線上自行辦理續借 : 點選「登入帳戶」→輸入「個人帳號與密碼」→「我的借閱」→選擇你要續借的書→點選「續借」→「送出」→查看還期(成功續借後,系統會顯示新的還書日期)。
- 親自帶書至流通櫃檯辦理。
- 若無續借選項,即代表續借已達最長借期或該書已被預約,無法續借。
備註:
- 有人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 若書已逾期,自行辦理續借後,請至流通櫃檯繳納罰款。
- 還書日期之計算,以續借當天為起算日,再累計可借閱期限,如研究生及大學部同學為續借日再加三十天為新還期,博士生則續借日再加六十天為新還期。
- 已達續借最長借期無法在網路上續借者,只要沒有被預約,到期後,可帶書到櫃台還書再立刻重借。
- 續借最長借期因讀者身份不同,延展的最長天數也不同。以大學部學生為例,借期為30天,續借後到期日會從辦理日往後延30天,但是當您已經借用80天,再次續借只能延後10天,因為大學部學生續借最長借期為90天。其餘身分,以此類推。
-
身分 最長借期 專任教師 240天 兼任教師 180天 博士班學生 90天 碩士班學生 90天 大學部學生 90天 大學部義工 90天 碩士班義工 90天 博士班義工 240天 榮譽學程學生 90天 職員、訪問研究員、自行約聘雇人員(專案助理)、退休人員 180天 校友、學分班學員、訪問人員、志工、教育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90天
預約
- 當您所要借的資料已被其它讀者捷足先登借走時,您是否感到沮喪呢?
- 先別氣餒!您可辦理預約手續,等該資料還回來時,您就可順利借到了!
- 辦理預約的方法﹝任選一種﹞:
- 利用本館自動化系統線上自行辦理預約,步驟如下:
上網查到所需的書籍資料,在已借出的情況下,點選「預約」,將資料填好送出,即可完成該筆資料的預約。
- 至流通櫃檯由館員為您辦理
請攜帶您的證件到櫃檯,將您所要預約之資料告知館員;若有不同的冊次,請特別向館員說明您所要預約的冊次。
-
預約到館通知方式:
- 當您預約的資料到館時,我們會E-Mail預約到館通知到您的校內帳號信箱。
- 預約保留期限:5天。
-
預約書取借方式:
- 請於收到到預約書到館通知後,至取書地點借閱;同校區者於資料存藏地取借。
- 總館自助預約取書操作方式:先利用查詢機查到您的預約書在哪一格書架,找到書後,利用自助借書機辦理借書手續,就可帶走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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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提供單位:典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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