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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入館應憑本校或本館核發之有效證件。校外人士(學生限高中以上)可憑正式證件(如身分證、駕照、學生證、服務證或護照等)換發臨時閱覽證入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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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進入本館務請保持肅靜,注意清潔,並不得穿著拖鞋進館及在館內進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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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使用本館電腦設備時,請依標示之用途選用,並不得更改相關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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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館各項設備,以本校師生優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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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個人物品及書籍應自行保管,不得預佔閱覽席位,凡有離座十五分鐘以上者,其他讀者可向櫃台索取【時間條】,憑以就座,原使用者不得有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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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館採開架式管理,讀者可自行取閱資料,圖書、參考書、期刊、報紙請在原存置區參閱或影印備用。使用完畢,若不知如何歸架,請留置於該樓層標示有【不知如何上架】之書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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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影印館藏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之有關規定,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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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進入本館接收傳呼機或行動電話請採震動式或留言方式;行動電話請在樓梯間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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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入館應遵守各項規定,若有違規情事,校內讀者移請相關單位處理,校外人士一律移送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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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本須知經本館執行小組會議討論後公布施行,修正時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