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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與辦法

 

*館舍、設備

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讀者進館須知
88.03.19 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執行小組會議通過
89.03.02 八十八學年度第三次執行小組會議修訂
91.11.11 九十一學年度第二次執行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91.12.05 九十一學年度第三次執行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一、 入館應憑本校或本館核發之有效證件。校外人士(學生限高中以上)可憑正式證件(如身分證、駕照、學生證、服務證或護照等)換發臨時閱覽證入館。
二、 進入本館務請保持肅靜,注意清潔,並不得穿著拖鞋進館及在館內進食
三、 使用本館電腦設備時,請依標示之用途選用,並不得更改相關設定。
四、 本館各項設備,以本校師生優先使用。
五、 個人物品及書籍應自行保管,不得預佔閱覽席位,凡有離座十五分鐘以上者,其他讀者可向櫃台索取【時間條】,憑以就座,原使用者不得有異議。
六、 本館採開架式管理,讀者可自行取閱資料,圖書、參考書、期刊、報紙請在原存置區參閱或影印備用。使用完畢,若不知如何歸架,請留置於該樓層標示有【不知如何上架】之書車上。
七、 影印館藏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之有關規定,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
八、 進入本館接收傳呼機或行動電話請採震動式或留言方式;行動電話請在樓梯間使用。
九、 入館應遵守各項規定,若有違規情事,校內讀者移請相關單位處理,校外人士一律移送法辦。
十、 本須知經本館執行小組會議討論後公布施行,修正時同。

 

版權所有©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

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資料提供單位:館長室 2012/04/26

更新日期:

電話: (02)26215656 轉 各項業務分機

   借還圖書 ext. 2346

   借還非書 ext. 2132

   參考諮詢 ext. 2365

傳真: (02)2622-6149 / 聯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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