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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與辦法

 

*館舍、設備

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入館拍攝政策
93年5月19日 政策小組第八次會議修訂通過
93年5月24日 館長核定實施
93年11月3日 九十三學年度第二次執行小組修訂通過
97年3月19日 政策小組第12次會議修訂通過
97年4月17日 館長核定實施
一、 圖書館為提供研究學習及蒐集資料的場所,非公務需要,不得入館拍攝,以免干擾讀者。
二、 若因公務需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校內單位:
    1. 製作文宣:由承辦單位以OA或電話通知本館。
    2. 學生作業:內容需與圖書館利用相關,並於預訂拍攝前七個工作天向本館提出申請。若為拍攝影片,申請時需附腳本。
  (二) 校外機關:依本校規定填寫「校外機關團體入校攝製節目申請單」,送總務處交通安全組辦理。
  (三) 參訪外賓:需徵得本館導覽人員同意。
三、 入館拍攝需維護本館讀者的隱私權,並保持圖書館環境清潔與安寧。
四、 本政策經覺生紀念圖書館政策小組會議通過,報請館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

 

版權所有©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

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資料提供單位:館長室 2012/04/26

更新日期:

電話: (02)26215656 轉 各項業務分機

   借還圖書 ext. 2346

   借還非書 ext. 2132

   參考諮詢 ext. 2365

傳真: (02)2622-6149 / 聯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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