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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與辦法

 

*館藏資料

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教師指定參考資料借用規則
(67)院秘字第○九五六號函公佈
(75)校館字第一一三五號函修正
(81)校館字第三四二○號函修正
(83)校館字第三二六七號函修正
88.06.12 (88)校秘法字第○一二號函修正公布
88.9.3 第66次行政會議依據
88.6.9 第41次校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88.09.10 (88)校秘字第二五四七號函公布
90.11.21(90)校秘法字第Ο三一號函修正公布
94.12.19 室秘法字第0940000044號函修正公布
第一條 覺生紀念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配合教學與研究需要,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凡教師視其課程需要,指定學生參閱之資料,稱為教師指定參考資料。
第三條 教師於每學期將指定參考資料填列清單送交本館處理。
第四條 借用指定參考資料,教職員憑服務證、學生憑學生證辦理。
第五條 指定參考資料借用時間,依各教師指定時間為準,借用時間屆滿後,若無人預約時,得續借乙次。
第六條 借用指定參考資料如有逾期歸還者,依照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規則之規定辦理之。
第七條 本規則經覺生紀念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自公布日起實 施;修正時亦同。

 

版權所有©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

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資料提供單位:館長室 2012/04/26

更新日期:

電話: (02)26215656 轉 各項業務分機

   借還圖書 ext. 2346

   借還非書 ext. 2132

   參考諮詢 ext. 2365

傳真: (02)2622-6149 / 聯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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