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借閱、歸還、續借、預約


借閱 / 借閱期限

憑本校或本館核發之證件至流通櫃臺辦理。
(本館館藏資料因類型不同,借閱期限也不同。)

圖書借閱
身分 借閱量 期限
專任教師 60冊 60天
兼任教師 30冊 60天
博士班學生 50冊 30天
碩士班學生 40冊 30天
大學部學生 20冊 30天
交換學生 20冊 30天
大學部義工 40冊 30天
碩士班義工 50冊 30天
博士班義工 60冊 60天
榮譽學程學生 30冊 30天
職員、訪問研究員、自行約聘雇人員(專案助理)、退休人員 30冊 60天
校友、學分班學員、訪問人員、志工、教育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5冊 30天
「借書證」申辦辦法,請參照申辦借書證
參考書借閱
身分 期限
專任教職員 隔夜借閱
博士班學生 隔夜借閱
說明:
閉館前二個小時才可辦理借出,並於第二天開館後一個小時內歸還。
其他身分之讀者僅限館內使用。
學位論文借閱
二樓閉架之學位論文限館內借閱3小時。
五樓博碩士論文區之學位論文,可比照圖書提供外借,借期同圖書借閱。
期刊合訂本
身分 期限
專任教師 2小時
博士班學生 2小時
說明:可限時借閱二小時或隔夜外借,並於第二天開館後一個小時內歸還。
教職員著作及珍藏書借閱
說明:至總館二樓櫃台辦理,限館內借閱3小時。
「借書證」申辦辦法,請參閱 申辦借書證
非書資料借用
身分 借閱量 期限
教職員工、退休人員 7件 14天
大學部學生、研究生、 交換學生 4件 7天
專案研究助理、訪問研究員 7件 14天
教育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2件 7天
學分班學員 2件 7天
志工 2件 7天
校友 2件 7天
不可外借之非書資料
資料類型 微縮單片 雷射影碟 地圖 微縮捲片 唱片
代碼 FM LD MAP MF PR

 

長期借用

教師研究計畫案購置之圖書,可辦理長期借用,借期至每年六月卅日止,擬繼續參閱,可辦理續借手續。借用期間有他人預約時,須先行歸還,待預約者用畢歸還再行借閱。
服務電話:2621-5656轉2281或2346
服務地點:各館流通櫃臺

課程指定用書相關規則

凡教師視其課程需要,指定學生參閱之資料,稱為課程指定用書。
課程指定用書借用時間,依各教師指定時間為準,不得續借。如有逾期歸還者,依照本館館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及損毀賠償規則之規定辦理之。

  • 資料提供

    教師可於每學期將課程指定用書,利用「課程指定用書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由本館典藏閱覽組處理。

    服務電話:淡水校園 (02)2621-5656轉 2312
    服務地點:總館2樓流通櫃臺

  • 查尋課程指定用書

    請至雲端圖書館自動化系統點選「課程指定用書」,利用授課教師姓名課程名稱書名查詢,即可檢索到該課程指定用書。。

    備註:李珮瑜老師之部分課程指定用書,因為版權的關係,目前線上 CDA 的網頁只限總館館內使用。

 

歸還

  • 還書箱及還書口服務
    • 為方便讀者還書,特提供還書箱及還書口服務。
    • 使用時請參考還書箱使用須知
    • 設置地點、使用時間及收書時間如下:
  • 總館內:
    • 位  置:總館入口處旁,設還書箱一座
    • 使用時間:開館時間內
    • 收書時間:平日每天三次( 8:20、14:00、19:00 )  假日二次( 9:20、14:00 ) 
  • 總館外:
    • 位  置:總館一樓(古今中外咖啡餐飲部對面,鄰近自習室處),設還書口
    • 使用時間:全時段
    • 收書時間:開館日每天上午8:20(平日) 或 9:20(假日)
  • 台北分館外:
    • 位  置:台北校園五樓台北分館門口前,設還書箱一座
    • 使用時間:閉館時段
    • 收書時間:開館日每天下午2:10(平日)或 9:20(假日)
  • 逾期罰款
    • ​​借用館藏資料須在期限以內歸還。如有逾期,處以如下之罰款:
      • 一、圖書每冊每日新台幣二元。
      • 二、限時或隔夜借閱之圖書資料每冊每小時新台幣二元。
      • 三、非書資料每件每日新台幣十元。

 

續借

  • 當您借閱的資料無法在借閱期限內歸還時,您可利用續借的方式延長使用期限!
  • 但是您所借閱的資料必須在沒有其它讀者預約該資料的情況下,您才能辦理續借!
  • 辦理續借的方法(任選一種):
    • ​​​利用本館自動化系統線上自行辦理續借 : 點選「登入帳戶」→輸入「個人帳號與密碼」→「我的借閱」→選擇你要續借的書→點選「續借」→「送出」→查看還期(成功續借後,系統會顯示新的還書日期)。
    • 親自帶書至流通櫃台辦理。
    • 若無續借選項,即代表續借已達最長借期或該書已被預約,無法續借。

備註:

  • 有人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 若書已逾期,自行辦理續借後,請至流通櫃台繳納罰款。
  • 還書日期之計算,以續借當天為起算日,再累計可借閱期限,如研究生及大學部同學為續借日再加三十天為新還期,博士生則續借日再加六十天為新還期。
  • 已達續借最長借期無法在網路上續借者,只要沒有被預約,到期後,可帶書到櫃台還書再立刻重借。
  • 續借最長借期因讀者身份不同,延展的最長天數也不同。以大學部學生為例,借期為30天,續借後到期日會從辦理日往後延30天,但是當您已經借用80天,再次續借只能延後10天,因為大學部學生續借最長借期為90天。其餘身分,以此類推。
  • 身分 最長借期
    專任教師 240天
    兼任教師 180天
    博士班學生 90天
    碩士班學生 90天
    大學部學生 90天
    大學部義工 90天
    碩士班義工 90天
    博士班義工 240天
    榮譽學程學生 90天
    職員、訪問研究員、自行約聘雇人員(專案助理)、退休人員 180天
    校友、學分班學員、訪問人員、志工、教育實習合作學校教師 90天
           

預約

  • 當您所要借的資料已被其它讀者捷足先登借走時,您是否感到沮喪呢?
  • 先別氣餒!您可辦理預約手續,等該資料還回來時,您就可順利借到了!
  • 辦理預約的方法﹝任選一種﹞:
  1. 利用本館自動化系統線上自行辦理預約,步驟如下:

    上網查到所需的書籍資料,在已借出的情況下,點選「預約」,將資料填好送出,即可完成該筆資料的預約。

  2. 至流通櫃台由館員為您辦理

    請攜帶您的證件到櫃台,將您所要預約之資料告知館員;若有不同的冊次,請特別向館員說明您所要預約的冊次。

  • 預約到館通知方式:
    • 當您預約的資料到館時,我們會E-Mail預約到館通知到您的校內帳號信箱。
    • 預約保留期限:5天。
  • 預約書取借方式:
    • 請於收到到預約書到館通知後,至取書地點借閱;同校區者於資料存藏地取借。
  • 總館自助預約取書操作方式:先利用查詢機查到您的預約書在哪一格書架,找到書後,利用自助借書機辦理借書手續,就可帶走它囉!

 

Last Updated:2024/03/26

資訊提供單位:典藏閱覽組



置頂